连维良:全面准确认识深化盐业体制改革重要意义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6-05-29 | 1270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面准确认识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2016520日在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之一

 

盐自古以来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商品。这次出台的盐改方案,是我国盐业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体现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方向。

第一,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要关注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对民生的呼声和要求倒逼我们的改革。当前,供给质量不高、供给效率低下,是盐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对生产企业而言,由于无法直接参与市场,没有自己的品牌,导致创新积极性不高,产品同质化严重,开发创新潜力未得到有效挖掘,市场潜在需求也不能得以满足。对批发企业来讲,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思想普遍存在,富余人员多、效率不高、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不强,无法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改革是激励市场主体、主动创新的根本动力,通过深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产品质量提升、新产品研发、细化市场开发、服务质量改善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促进甚至倒逼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使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第二,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是释放市场活力的迫切需要。

   1996年以来实行的食盐专营体制在保障食盐安全、价格稳定和消除碘缺乏病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体制下,我们要看到活力不足是制约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产销分离、区域分割,无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不利于行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地位不够平等,批发企业压低价格、拖欠盐款、结算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改革后,生产企业直接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销售活动,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打造食盐产销集团,有利于还原生产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批发企业实现跨区域经营,也有利于打通流通环节,打破贸易壁垒,通过竞争充分释放盐业市场的活力。

第三,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是优化行业结构的重要途径。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盐行业已具备一定规模,截止2015年底我国原盐产能已到达1.12亿吨,年产量9600万吨,盐产品年销量8980吨,均居世界第一。但受市场分割和产业链分割的影响,盐行业处于小、散、乱、多的状态,劳动生产率低、产能相对过剩、技术创新不足、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综合能耗较高、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未能实现质量和效率的同步提升,大而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以食盐为例,我国食盐年消费量不足1000万吨,2015年为980万吨,其中小包装盐490万吨,食品加工用盐490万吨,市场体量并不大,但是定点生产企业有99家,年产能4800万吨,是食盐消费量的近5倍,还有各级批发企业2090家。从发达国家看,经过长期的市场培育,盐行业大多呈现有效竞争局面,美国目前只有6家盐业企业,欧洲也是少数的盐业企业占有多数的市场份额,这些都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而不是行政配置资源的结果。

实践证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关键是实现公平竞争、充分竞争、有序竞争,而不是恶性竞争。现在盐业市场不是市场主体太少,而是竞争不公平、不充分。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化,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倒逼机制,将使盐行业迎来一轮兼并重组、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热潮,一批有资源、有品牌、有技术、产销一体、跨区域经营的大企业将会脱颖而出,行业整体竞争力将会有新的提升。

第四,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

盐行业市场秩序不规范由来已久,食盐专营扩大化、假盐猖獗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并不断恶化了无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造成了严重的食盐安全隐患。比如,食盐专营主体政企不分,既行使盐政管理职能,又从事食盐批发经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些地方沿用计划手段,采取发放盐凭证、准运证、承运证等方式进行盐业管理,小工业盐经营实质上由批发企业垄断;再比如,价格双刃剑的存在,食盐由政府定价,工业盐由市场定价,导致食盐和工业盐之间形成巨大价差,2015年井矿盐平均生产成本200元左右,海盐和湖盐平均生产成本100元左右,食盐加工用盐平均售价为1800-900元,而小包装食盐售价高达3500元,在逐利动机下,工业盐假冒食盐的现象屡禁不绝,屡查不断,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把握好市场化改革和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结合点

全面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2016520日在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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