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吉安花园办公楼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综合管理中心 | 作者:陈昱志 | 发布时间: 2020-08-12 | 18959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招标已由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海盐集团吉安花园办公楼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13号吉安花园小区,办公楼前面的绿地局部改造为生态停车场,改造面积780㎡,建设喷泉小水池一座,升旗台一座。

3.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3.1招标范围:对生态停车场建设进行的招标

3.2工内容见如下表格: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挖一般土方

方米

333

 

2

迁移树木

7

 

3

迁移灌木林

平方米

332

 

4

场地平整、碎石垫层、混凝土垫层、块料铺设

平方米

780

 

5

树池砌筑

20

 

6

排水沟、截水沟

110

 

7

砌侧道牙 路沿石阻车石

136

 

8

栽植乔木

株(株丛)

13

 

9

充电桩基座

3

 

10

喷泉小水池

1

 

11

升旗台

1

 

 

4.工作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中级职称以上施工能力强的工程监管负责人在现场

指挥施工,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5.本招标项目控制价:48万元

6.工期:施工工期40天

7.投标人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

7.2、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7.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6、投标人应具有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9、投标代表须持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813日至20208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13号海盐集团办公楼投发中心室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83109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13号海盐集团办公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9199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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