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综合管理中心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8-05-16 | 2351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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