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仿冒我司食盐产品外包装、装潢的严正声明
来源:综合管理部 | 作者:吴晓艳、蔡坚、陈建红 | 发布时间: 2024-10-10 | 35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市场上发现个别企业利用海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食用日晒盐产品的知名度,销售仿冒我司加碘食用日晒盐(一级)外包装、装潢,致使许多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公司郑重声明:

一、市场上未标注海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盐业)的近似包装食盐并非我公司生产,我公司也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生产销售食用日晒盐产品。我公司在海南省生产销售的 “500g加碘食用日晒盐(一级)”为下文左图所示包装、装潢,右图为涉嫌仿冒产品包装、装潢。

二、我公司无可争辩地拥有的“大厨师”图形的著作权,国家版权局向我公司颁发了编号为国作登字-2018-F-00617490的《著作权登记证》。

三、“大厨师”图形为我公司自食盐专营时期起近20年来应用于“加碘食用日晒盐”的外包装。该图形是盐业公司生产、销售的知名商品上的特有包装、装潢,在海南市场具有影响力,品牌价值及商誉系我公司长期经营积累所得,为我公司无形资产。自2018年起,外省制盐企业盗用或仿冒图形在海南市场销售,我公司积极维权,后经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判案,相关侵权公司均败诉,并赔偿我公司的损失。此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入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四、我公司欢迎所有为食盐消费者带来创新和福祉的良性竞争,同时,也绝不姑息、纵容任何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法行为。一旦发现市场上出现相关仿冒产品,我公司将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制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自身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盐时认准“海南盐业”生产的食盐产品,仔细查验,以免购买到仿冒产品。我公司欢迎消费者和广大客户通过以下方式将仿冒产品信息反馈给我公司市场保护人员。

联系邮箱:418725777@qq.com

联系电话:蔡先生  13976747533

      陈律师  13111973830

 

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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